海特洛市急救指挥中心关于印发《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26-07-24 / 5 阅读 / 0 评论 /
海急救〔2026〕116号 各区县急救分中心、各急救网络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规范灾害期间院前急救和医疗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市“现实与异象交织”的城市特点及异象活动对急救工作的潜在影响,我中心制定了《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现

海急救〔2026〕116号

各区县急救分中心、各急救网络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规范灾害期间院前急救和医疗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市“现实与异象交织”的城市特点及异象活动对急救工作的潜在影响,我中心制定了《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特洛市急救指挥中心

2026年7月24日

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急救保障体系,提高灾害期间院前急救和医疗救援的快速响应能力,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海特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海特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海特洛市异象产业规范发展与安全收容管理条例》及海特洛市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市急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特洛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含异象活动引发的极端低温、暴雪、冻雨等异常气象事件)的院前急救和医疗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确保急救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工作。

2.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将日常急救与灾害应急有机结合。

3.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

4. 快速反应、协同联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气象、交通、异象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海特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急救应急指挥部,由市急救指挥中心主任任总指挥,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院前急救和医疗救援工作。

(二)应急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告组:

1. 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市应急指挥部、气象局、异象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调度急救资源。

2. 现场救援组:负责灾害现场的院前急救和伤员转运工作,由各急救分中心急救力量组成。

3. 医疗救治组:负责协调各急救网络医院做好批量伤员的接收和救治工作。

4. 后勤保障组:负责急救车辆、设备、药品、物资的保障和补给工作。

5. 信息报告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灾害期间急救工作信息。

三、应急响应

(一)气象预警与异象预警联动

当市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或异象管理局通报可能引发极端低温、暴雪、冻雨等异常气象的异象活动时,市急救指挥中心自动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二)分级响应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响应级别

触发条件

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

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蓝色预警

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物资清点和准备工作

Ⅲ级响应

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黄色预警

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增派一线急救力量,检查急救车辆防滑设备

Ⅱ级响应

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橙色预警

全体急救人员取消休假,全员在岗,启动备用急救车辆,协调医院做好批量伤员接收准备

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 气象局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红色预警

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统筹全市急救资源,请求邻近城市支援

(三)异象活动叠加响应

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异象活动引发或加剧,在对应级别响应的基础上,同步启动以下措施:

1. 与异象管理局建立实时信息通报机制,了解异象活动动向及可能影响的区域;

2. 急救人员做好异象侵凌防护准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3. 对疑似异象侵凌的伤员,优先转运至海特洛市立医院异象侵凌诊疗科;

4. 如异象活动导致维特海默值异常波动影响急救通信,启用备用通信渠道。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灾害发生前

1. 物资储备:储备防滑链、融雪剂、急救药品、保暖物资等应急物资,确保急救车辆防滑设备完好。

2. 人员培训: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急救专项培训,提高急救人员对冻伤、低体温症、路面摔伤等冬季常见急症的救治能力。

3. 车辆检查:对全部急救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在低温条件下正常运行。

4. 异象监测对接:与异象管理局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异象活动可能对天气产生的影响。

(二)灾害发生期间

1. 加强调度:合理调配急救资源,对受灾严重区域增派急救车辆和人员。

2. 畅通通道:确保急救通道畅通,必要时协调公安、交通部门为急救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3. 院前救治:对冻伤、低体温症、骨折等灾害相关伤情进行规范化院前救治。

4. 批量伤员转运:启动批量伤员转运预案,按照“就近、就急、就能力”原则,有序转运伤员至各急救网络医院。

5. 信息报送:每2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送一次急救工作动态信息。

(三)灾害结束后

1. 总结评估:对灾害期间急救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完善预案。

2. 物资补充:及时补充消耗的应急物资,恢复应急物资储备水平。

3. 人员休整:合理安排急救人员轮休,保障一线人员身心健康。

4. 资料归档:将灾害期间急救工作记录、统计数据等资料整理归档。

五、异象侵凌相关急救特别规定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如发生与异象活动相关的急救事件,除执行本预案一般规定外,还须遵守以下特别规定:

1. 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确认现场维特海默值是否处于安全区间,如存在异常波动,应在异象管理局人员到达后方可进入;

2. 对疑似异象侵凌的伤员,应在院前急救记录中明确标注“异象接触”字样,以便接收医院做好相应准备;

3. 异象侵凌伤员的转运,应优先安排至海特洛市立医院异象侵凌诊疗科;

4. 急救人员在执行异象相关急救任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自身受到异象侵凌。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建立应急通信联络机制,配备备用通信设备,确保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通信畅通。如遇维特海默值异常波动干扰通信,启用备用通信渠道。

(二)交通保障

协调公安、交通部门,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为急救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保障。必要时可请求交警引导或开辟急救绿色通道。

(三)物资保障

储备满足30天应急需求的急救药品、器械、防护物资和后勤保障物资。异象侵凌防护装备由异象管理局协助保障。

(四)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急救人员应急调配机制,确保灾害期间急救力量充足。加强对一线急救人员的关心关爱,做好防寒保暖和安全防护工作。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海特洛市急救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区县急救分中心可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海特洛市急救指挥中心

2026年7月24日

编辑:《环》周刊·海特洛市政协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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