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洛市立法法


发布于 2026-07-24 / 12 阅读 / 0 评论 /
(2026年5月23日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25日起施行) 海政规〔2026〕第00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特洛市立法活动,明确本法作为二创作品的性质与边界,保障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与独立性,依据《环宪章》及海特洛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

(2026年5月23日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25日起施行)

海政规〔2026〕第00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特洛市立法活动,明确本法作为二创作品的性质与边界,保障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与独立性,依据《环宪章》及海特洛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是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基本法,是海特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本市所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均应当遵守本法规定。

第三条 海特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tlgov.com)由海特洛市政协主导建设与运营。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建立、维护和发展,接受海特洛市政协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 本法及依据本法制定的所有海特洛市法律法规,均为基于《异环》(Neverness to Everness)游戏世界观的二次创作作品,与《异环》游戏官方及其开发运营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隶属、授权或关联关系。

第五条 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定位如下:

(一)二创性质:本法及海特洛市全部法律法规,属于玩家基于《异环》游戏世界观进行的二次创作,不属于官方设定或官方衍生作品;

(二)独立性:海特洛市法律体系是独立的二创作品体系,其内容、框架和发展方向由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自主决定,接受海特洛市政协的指导与监督,不受任何第三方约束;

(三)非商业性:本法及海特洛市全部法律法规,仅供《异环》玩家社区内部交流与娱乐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或盈利活动;

(四)非官方性:本法及海特洛市全部法律法规,不代表《异环》游戏官方立场,不构成对游戏设定的补充或解释,不影响游戏官方内容的权威性。

第六条 海特洛市立法活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法治统一原则: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与本法相抵触,不得与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二)公开透明原则:立法过程应当公开,广泛听取市民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三)安全优先原则:涉及异象收容、公共安全的立法,应当优先保障城市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二创自治原则:海特洛市法律体系作为独立二创作品,其内容由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民共同维护,接受海特洛市政协的指导与监督,不受外部干预。

第二章 二创法律体系的定位与边界

第七条 海特洛市法律体系是《异环》游戏玩家社区的二创成果,其存在意义在于:

(一)丰富《异环》玩家社区的文化生态,为玩家提供沉浸式的世界观体验;

(二)通过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形式,探索和拓展《异环》世界观的深度与广度;

(三)为玩家提供二次创作的平台和载体,鼓励玩家以多种形式参与世界构建。

第八条 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内容边界如下:

(一)基于游戏: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基于《异环》游戏已有设定(如异象、维特海默值、收容、担保等),不得与游戏基础设定相冲突;

(二)合理解释:允许在游戏设定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演绎、延伸和补充,但不得违背游戏世界观的底层逻辑;

(三)尊重原创:不得抄袭、盗用其他二创作品的内容,不得以海特洛市法律体系名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不涉及现实:海特洛市法律法规的内容仅限于《异环》游戏世界观范围内,不影射、不关联现实世界的任何事件、组织或个人。

第九条 海特洛市法律体系与海特洛市政协的关系:

(一)海特洛市法律体系在海特洛市政协指导下建立和运行,接受其内容方向引导和质量监督;

(二)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重大调整和修订,应当征询海特洛市政协的意见;

(三)海特洛市政协有权对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应当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

第十条 海特洛市法律体系与《异环》官方的关系:

(一)海特洛市法律体系是独立的二创作品,与《异环》游戏官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授权关系或隶属关系;

(二)海特洛市法律体系不使用《异环》官方的商标、标识、版权材料进行商业宣传或盈利活动;

(三)如《异环》游戏官方对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内容提出异议,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尊重官方意见,及时调整可能引起误解或争议的内容;

(四)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存在不以官方认可为前提,但官方认可或关注不代表本体系获得官方授权。

第三章 立法权限与程序

第十一条 海特洛市立法权由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异象管理局、海特洛市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可根据需要提出立法建议或起草法规草案。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涉及异象产业规范发展与安全收容管理的事项;

(二)涉及异象市民权益保障的事项;

(三)涉及异象制品生产、销售、流通管理的事项;

(四)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项;

(五)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

(六)涉及城市公共安全与秩序管理的事项;

(七)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管理事项;

(八)其他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第十三条 异象管理局可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异象管理相关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但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十四条 异象管理局制定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 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海特洛市法律法规在海特洛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最高效力。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

第十六条 海特洛市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仅限于海特洛市二创法律体系内部,不对现实世界、其他二创作品或《异环》游戏官方产生任何约束力。

第十七条 当海特洛市法律法规与《异环》游戏官方设定发生明显冲突时,以官方设定为准。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及时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消除冲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海特洛市法律法规的名义从事以下行为:

(一)冒充官方机构或官方授权,误导他人;

(二)将海特洛市法律法规用于商业用途或盈利活动;

(三)以海特洛市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现实世界中实施违法行为;

(四)利用海特洛市法律法规的名义进行诈骗、误导、骚扰等不当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澄清并追究相关责任;涉及现实违法行为的,由现实世界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未经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以海特洛市官方名义的法律法规文件。擅自发布的,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公告废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海特洛市法律体系:指以本法为基础,由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全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二次创作:指基于《异环》游戏世界观,以非商业目的进行的创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城市设定等。

(三)《环宪章》:海特洛市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性文件,规定异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环”体系的架构。

(四)异象管理局:海特洛市法律体系中的核心管理机构,负责异象收容、泯除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2026年5月25日起施行。本法由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注

本法为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基本法,是海特洛市二创法律体系的基石。本法明确宣示了海特洛市法律体系的二创性质、非官方性质和非商业性质,同时明确了海特洛市政协对本法律体系的指导与监督地位,既保障了创作者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异环》游戏官方的正当权益。

海特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特洛市政协(指导单位)

2026年5月23日

编辑:《环》周刊·海特洛市政协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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