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发改环资〔2026〕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及江苏省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海特洛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
《海特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城市未来发展的总体方向:以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金融科技中心和国际滨海旅游城市为目标,统筹生态保护、农业发展与城镇建设。规划提出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优化“一主三副、双核引领”的城市格局,重点发展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和滨海旅游产业,同时推动城乡融合、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提升城市品质与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