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发改环资〔2026〕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及江苏省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海特洛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环”体系3C理念为指引,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原则,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创新驱动、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推动生产生活各领域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布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主要目标:
到2028年,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500万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年利用量达到80万吨。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50%以上。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0亿方斯。
到2030年,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立,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二、全面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
(一)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 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为资源循环利用预留条件。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实施分级分类整改,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与利用单位开展点对点定向合作,推动高价值固废在企业内、企业间梯级利用和交换使用。
(二)完善异象制品废弃物回收体系。 针对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含异象涂层板包装、弧盘包装、空幕包装等),建立专项回收网络。DSD潮玩、迈达斯科技等异象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承担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在主要销售区域设立回收点,推行“销售—回收—再利用”闭环模式。对含有异象衍生物残留物的包装材料,须单独分类、单独回收、单独处理,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
(三)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支持“互联网+回收”模式发展,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玉饼街、半角街等商业街区设立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专用回收点,方便市民投放。
三、着力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水平
(四)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推动尾矿、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加强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推进米格尔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五)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 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中水回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
(六)推进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鼓励异象制品生产企业采用可回收、可降解的环保包装材料,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对已产生的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优先进行材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支持零角实验室、迈达斯科技等机构研发异象衍生物残留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七)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支持符合质量标准的二手车出口,培育二手车出口配套服务体系。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龙头企业。
(八)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等再制造水平,探索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开展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在履行告知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新车销售、售后维修等环节应用再制造产品。
(九)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大力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
(十)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 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
四、分类推动重点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废旧设备回收循环利用。 积极推动工业、能源环保、建筑、市政、交通运输、科教文卫等各领域产品设备规
(十二)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 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负责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利用售后服务网络回收废旧电池,确保废旧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产业链溯源管理。大力推动废旧动力电池残值快速评估、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
(十三)加强废旧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回收利用。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等便捷服务。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交售行为,推动“五大总成”交售给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十四)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 推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推动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支持电器电子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完善回收体系。支持规范拆解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促进高值化利用。
(十五)加强新型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建立健全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的退役新能源设备处理责任,鼓励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制造、发电、运营、回收、利用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十六)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 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和分类方式,在生活垃圾分类中不断提高废玻璃、低值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类准确率。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
五、因地制宜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十七)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 依据全市各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废弃物特点等情况,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支持未闻浦港区建设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基地,支持米格尔区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支持新赫兰德区建设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中心。
(十八)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 重点培育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废旧汽车拆解、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等产业链条。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十九)加快培育行业骨干企业。 分领域、分区域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
(二十)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塑料、废钢铁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强化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海特洛市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商务厅、异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二十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将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纳入异象产业安全收容专项基金支持范围。
(二十三)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统筹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环评、能评审批程序。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二十四)完善标准和统计制度。 完善异象制品包装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标准体系,建立废弃物循环利用统计监测制度。推动再生材料产品质量认证和推广应用机制建设。
(二十五)加大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等绿色行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海特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特洛市生态环境局(函请)
海特洛市异象管理局(函请)
海特洛市城市管理局(函请)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