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综执旅〔2026〕56号
海特洛市全体市民、各旅游经营单位、广大游客:
暑期已至,研学旅游活动进入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海特洛市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导游强制消费、隐性消费、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海特洛市旅游城市形象,海特洛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暑期研学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严查导游执业违规行为
1. 强制消费:导游以“必须参加”“不参加无法继续行程”等理由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购物活动;
2. 隐性消费:导游在行程中隐瞒真实价格、诱导游客消费高价商品或服务,或在合同约定外增加收费项目且未提前告知;
3. 虚假宣传:导游在讲解中编造景区背景、夸大商品价值,诱导游客消费;
4. 无证带团:未取得导游资质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活动,或旅行社使用无证人员带团。
(二)严管景区及消费市场秩序
重点监管区域:
旅游景区:上晴塔旅游景区、堪望角旅游景区、水菱湖观光区等。
消费市场:折千市场、库勒捏布步行街等。
监管事项:
1. 价格欺诈:景区及周边商铺未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
2. 强制购物:旅行社与购物场所串通,以“老乡店”“独家合作”等名义强制游客消费;
3. 假冒伪劣:销售假冒异象制品、以次充好、以普通商品冒充异象制品等行为;
4. 虚假宣传:景区及商铺在宣传中夸大服务内容、虚构游客评价、伪造荣誉资质等误导游客的行为。
(三)严打旅游诈骗行为
1. 冒充官方:以“异象管理局合作单位”“市政府指定接待旅行社”等名义招揽游客;
2. 虚假合同:与游客签订与实际行程不符的合同,或合同内容模糊、隐藏重要条款;
3. 高价低质:收取高额费用后提供低质量服务,或擅自变更行程、缩减游览时间;
4. 非法“一日游”:未取得经营资质擅自组织旅游活动,以低价吸引游客后通过强制购物获利。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海特洛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异象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景区、消费市场及旅行社开展不定期巡查和暗访,检查频次不低于每周两次。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市民及游客如遇导游强制消费、隐性消费或旅游诈骗,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 海特洛市民服务热线:12345
举报时请提供合同、付款凭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快速核查处置。
(三)依法从严处理
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定期通过海特洛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海特洛发布”呗果账号等渠道公布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
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企业及个人,依法列入旅游市场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对市民及游客的温馨提示
1. 选择正规旅行社:参团出行前,请确认旅行社及导游具备合法资质;
2. 签订规范合同:出行前应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安排、费用明细及购物安排,并妥善保存;
3. 理性消费:购物时请索要发票或收据,遇价格虚高或强制消费时勿轻信“独家优惠”等话术,建议优先前往明码标价的店铺购买异象制品等特色商品;
4. 留存维权证据:行程中注意留存导游、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价格宣传记录,必要时可拍照、录音;
5. 警惕“免费”陷阱:对“免费接送”“免费讲解”等服务保持警惕,此类服务往往后续通过强制消费获利。
四、长效管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行动结束后,海特洛市综合执法局将建立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和信用评价,确保暑期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海特洛市综合执法局
海特洛市文化和旅游厅(函请)
海特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函请)
海特洛市公安局(函请)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