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特洛市海关总署严肃批评的通告


发布于 2026-05-24 / 201 阅读 / 2 评论 /
海特洛市督察署办公室 文件 海督委批〔2026〕第1号 关于对海特洛市海关总署严肃批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本委员会调查,海特诺市海关总署在多次行政执法中违反《海特洛市基本行政条例》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查,海特洛市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多项行政命令,均不同程度地违反了《海特洛市基本

海特洛市督察署办公室 文件

海督委批〔2026〕第1号

关于对海特洛市海关总署严肃批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本委员会调查,海特诺市海关总署在多次行政执法中违反《海特洛市基本行政条例》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查,海特洛市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多项行政命令,均不同程度地违反了《海特洛市基本行政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表现为:

(一)部分行政命令超越法定职权范围;

(二)个别决策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

(三)部分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冲突。

二、处理决定

根据《海特洛市行政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海特洛市海关总署予以严肃批评;

(二)责令海特洛市海关总署立即进行整改;

(三)要求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一个自然月内,全面撤销所有不符合《海特洛市基本行政条例》的行政命令;

(四)整改期间暂停相关争议性行政命令的执行。

三、整改要求

(一)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

(二)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

(三)定期向人民督察委员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后续监督

我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发现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公告。

海特洛市督察署办公室

202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特洛市督察署办公室

2026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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