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期两个月全市司法与行政专项督察工作的通告


发布于 2026-07-22 / 11 阅读 / 0 评论 /
海特洛市人民督察委员会 文件 海特通2026〔1〕号 海特洛市人民督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为期两个月全市司法与行政专项督察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海特洛建设,全面规范全市司法执法、行政管理履职行为,压实各级政法单位、行政机关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整治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作风顽疾与履职漏洞,持续提升依法行政

海特洛市人民督察委员会 文件

海特通2026〔1〕号

海特洛市人民督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为期两个月全市司法与行政专项督察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海特洛建设,全面规范全市司法执法、行政管理履职行为,压实各级政法单位、行政机关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整治司法行政领域突出问题、作风顽疾与履职漏洞,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质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海特洛市人民督察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市司法与行政全覆盖专项督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督察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查短板、纠偏差、治乱象、建长效”为核心,全面排查全市司法运行、行政执法、政务履职、制度落实中的薄弱环节。精准整治执法不规范、司法不严谨、履职不作为、服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治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拖延履职、消极履职等乱象。通过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工作纪律、夯实法治根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督察时间范围

本次专项督察周期为两个月,分为单位自查、实地督察、集中整改、总结固化四个阶段,实现全市司法、行政领域无死角、全覆盖督察。

三、督察对象范围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政务管理部门及基层一线履职机构。

重点覆盖: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健、文旅、住建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综合执法、政务服务、基层治理履职工作。

四、核心督察重点内容

(一)司法履职规范情况

重点督察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性、案件审理公正性、办案流程规范性,严查久拖不决、久审未结、超期办理、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核查信访积案、涉法涉诉诉求处置、案件纠错整改、生效判决裁定执行落地情况,整治司法办案不严谨、监督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主动等突出问题。

(二)行政执法履职情况

全面核查各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权限适用、执法流程执行情况。重点整治乱检查、乱处罚、乱收费、乱查封、乱扣押等违规执法行为,严查执法标准不统一、裁量权滥用、异地违规执法、执法简单粗暴、违规变相处罚等乱象。同步督察执法案卷制作、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落实成效。

(三)政务履职与依法行政情况

督察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审批、政务服务落实情况。排查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服务低效、办事梗阻等作风问题,严查损害企业发展、侵害群众利益的履职乱象。重点核查涉企执法、惠企政策落地、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落实情况。

(四)问题整改与作风纪律情况

对照历年督察反馈、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媒体监督暴露的各类问题,核查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反弹回潮。督察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纪律规矩、廉洁履职情况,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执法司法领域微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

五、督察方式与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察由海特洛市人民督察委员会统一统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组建专项督察工作组,采取单位全面自查、台账资料核查、实地下沉督导、随机抽查暗访、案件回溯复盘、座谈走访问询、群众线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各责任单位须对照督察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梳理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闭环整改,按时报送自查报告与整改清单。督察组将深入各单位、基层一线开展实地核验,对重点领域、高频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核查,对整改不力、问题频发、履职混乱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专项约谈、通报问责。

六、工作纪律与相关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察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直面短板漏洞,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严禁回避问题、隐瞒问题、拖延整改。

2. 坚持实事求是,从严督查问责。督察工作组严格依规依纪开展督察,客观公正核查问题、精准记录台账、严谨研判定性。对排查发现的违规履职、执法司法乱象、作风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全市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3. 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民意。专项督察期间,全面畅通群众、企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司法不公、执法违规、履职不作为、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线索,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实必究。

4.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督察成效。各单位既要抓好当下问题整改,更要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工作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以常态化督察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常态长效提质增效。

七、结果运用

本次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督察结果,将纳入全市各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核、作风评议重要依据。对履职规范、成效突出、整改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较多、整改滞后、敷衍应付、群众反响较差的单位,严肃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挂牌督办,倒逼全市司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公正高效运行。

特此通告。

海特洛市人民督察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



是否对你有帮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