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遭遇情况反映与投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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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普通热心市民。事发当日,我正常驾车在路上行驶,沿途留意、排查周边异常异象情况。行驶途中,我发现道路旁有一伙人员聚集滋事,恶意骚扰临街商铺,扰乱正常经营与公共秩序。 见现场公共安全、商户权益受到侵害,我出于见义勇为、维护公共秩序的初衷,主动上前制止滋事人员,将聚众骚扰店铺的一伙人驱离、打跑,及时制止了现场的违法滋事行为。 但在我制止闹事人员、维护公共秩序之后,却遭遇了不合理的处置:我无端被警方列为通缉对象。面对本次事件,我全程主动配合、希望说明前因后果,但现场办案警员完全不听我的任何解释,直接对我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抓捕控制。 整个过程中,我始终保持克制、原地站立配合,并未反抗、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却仍被直接打倒控制。后续处置流程严重不符合法定程序,无传唤问询、无调查取证、无开庭审理、无任何合法审判流程的情况下,直接将我送入监狱,判处七日刑期。 本人本次行为纯属见义勇为、制止街头滋事扰民的正当行为,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商户合法权益的善意举动,最终却遭遇无端追责、暴力执法、程序缺失、错误判刑入狱的不公对待。 现特此如实反映全部真实经历,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核查本次事件的执法流程、处置结果,纠正错误处置,还原事实真相,撤销不当处罚,维护普通市民见义勇为的合法权益与公平正义。 反映人:热心市民 日期: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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